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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的忠诚卫士
日期:2005-08-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做“法”的忠诚卫士
──记农工党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梁海峰

庄亚非

  今年35岁的梁海峰以他的智慧才学和勤奋努力以及突出成绩,在本省、市律师业赢得了颇佳口碑。

  1995年2月,梁海峰踏上了律师从业之路,后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奖、惩、调委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秘书长、纪律处分委员会副主任,南通、扬州仲裁委仲裁员。天道酬勤,1999年、2000年、2001年因成绩显著被江苏省司法厅、省律协分别评选为“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2002年被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江苏知名律师”、“江苏优秀律师”称号。2005年4月梁海峰又被中共省政法委、省两院、省司法厅、省律协等11家单位联合评为“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梁海峰领导的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时仅有4名律师、100平方米办公场所,如今已发展到现有律师64名(含分所),其中博士2名,硕士9名,南京总所办公场所达1000余平方米。事务所一贯坚持为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服务,而且注重社会效益,经常捐款捐物,经常免费为下岗职工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对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积极认真办理,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此,梁海峰本人2003年获省律协省直属分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奖。2005年获“南京优秀志愿者”荣誉。2003年10月他加入了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行列。他的律师事务所获2003年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奖;2004年获省司法厅“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04年被中国消协评为“3.15”荣誉奖(集体);2005年被省律协直属分会评为“先进集体”。事务所在扬州、南通、深圳及盐城所设的四个分所在当地也取得较佳反响。

  基于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梁海峰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他亲自承办或主办了若干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其代理意见及辩护观点经常被法院采纳,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8年7月,南化四中学生潘某因被老师体罚患“儿童精神分裂症”,因此引发了媒体“21世纪教育向何处去”的大讨论。一时间中学和老师成众矢之的。梁海峰接手此案后,作为学校方诉讼代理人收集大量证据,依法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指出了学校的错误。学校采纳了梁海峰的意见,通过学习法律,认识了问题,承担了应有的责任。此案的最终成功办理,使梁海峰获得各方的较高评价。另外,在梁海峰接受办理的香港某发展公司与江苏伯乐达集团合同纠纷案中,梁海峰不但指出了法院一审判决的错误,还通过有理有据的说服工作,最终达成了双方的和解和问题的解决。

  梁海峰积极钻研业务,勤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注重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研究水平。几年来,他发表了多篇理论文章。2001年9月他代表江苏省律师业参加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其《论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特点》一文由于对担保法中的最高额保证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故得到参加会议的法学家、律师同行的一致好评。2002年9月华东地区交流会上又以《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一文指出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空白,为协调我国城市高层建筑产权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好建议,得到了同行的赞同。2003年9月梁海峰的《停车场丢车责任探析》、《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对外担保法律问题探讨》入选2003年江苏律师论文集。同时,梁海峰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同案不同判”、“地方保护主义”、“抢管辖”等现象撰写了十多万字论文《判例的作用及其借鉴意义》,受到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梁海峰1998年5月加入农工民主党。本职工作上,他自觉接受本行业中中共党组织的领导,同时还以自己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农工党南京市委组织的多项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活动。针对工作实践中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2002年梁海峰提出的《加强小区综合执法,创造优良文明居住环境》荣获农工党市委的优秀建议奖;2004、2005年又向市委会及有关方面提出《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设信用南京》、《我市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分析与对策》两篇建议,已作为市委会调研和提案的主要素材得到采用。梁海峰现任农工党南京市委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积极发挥单位和个人的优势,联系亲朋好友和海外关系,积极为南京市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多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3年梁海峰被农工党江苏省委和南京市委分别评选为“先进个人”、“为南京市经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

  宁静而致远。梁海峰还很年轻,要走的路还很漫长。但他信心十足。为社会出力,为组织争光是他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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