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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国农工民主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全省基层组织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4-07-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农苏发[2014]16号

关于落实《中国农工民主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全省基层组织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委、省直工委:

  省委于前段时间转发了中央《中国农工民主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深入推进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使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以及《中国农工民主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关于基层组织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对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执行,并注意工作中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一、指导思想

  基层组织工作应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参政党党员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目的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应以增强组织凝聚力,提高党员素质,优化组织功能,为全面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组织保证。

  三、要求

  基层组织在工作中应接受中共基层党组织和本党上级组织的领导,贯彻本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1、小组、支部、支部委员会基本工作要求: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开展活动有书面记录。

  (2)积极开展以学习教育、社会调研和社会服务等为主题的活动,年度自行组织的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面向本组织全体党员的活动不少于3次。

  (3)按时收缴党费,公布使用情况并有书面记录。

  (4)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每年至少上报1篇宣传稿件(宣传报道稿件要附有2-4张相片)或理论文章。

  (5)做好建言献策工作,每年至少上报1篇社情民意或提案。

  (6)按照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做好党员的发展、考察、培养和推荐工作。

  (7)派员出席基层干部会议。

  (8)按照上级组织要求派员出席相关活动。

  2、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基本工作要求: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开展活动有书面记录。

  (2)每年组织所辖基层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3)每年召开至少1次委员会议。 

  (4)派员出席基层干部会议。

  各市委、省直工委于每年底向省委组织处报送达到基本工作要求的基层组织名单。

   2014年7月11日

  主题词:规范 基层工作 意见

  农工党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15份